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5-08-28 浏览次数:3452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垦系统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场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带动”的各项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垦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国有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建议;指导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指导垦区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高产、稳产的相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垦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垦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省农业开发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